治灾防灾靠的不只是人力财力,更需要完善的法律。
为解决气候变迁和频繁水灾的根本问题,气候变迁法案是其中一个尚在规划的方案,而前能源、工艺、科学、气候变化及环境部长兼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希望在团结政府届满前,在国会提呈及通过气候变迁法案。
她之前解释,政府应成立一支特工队,设下18个月的目标,在2年内完成气候变迁法案。
(图片:水灾给百姓带来巨大的损失。| 来源:Canva 图片库)
她认为,政府应要有紧急方案来处理气候变迁,因为至今每年应付灾害的成本越来越高。
“虽然不是有了这个法案就能立马解决问题,但至少有工作架构去解决问题,让政府系统化拨款进行防洪工作。”
政府原则上同意制定气候变迁法案
时任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对此曾表示,政府原则上同意制定气候变迁法案,但在落实相关法律前,应参考其他国家如英国的作法。
英国在2008年通过气候变化法案,作为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立法,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它提供了综合框架,制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2050 年碳排放目标和未来15 年排放目 标,并基于独立专家的评估与建议明确了行动职责。
聂纳兹米指出,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全世界的0.07%,若我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而其他国家无动于衷,那我国所做出的贡献也是杯水车薪。
“一旦落实相关法律,也意味著能源成本将上升,这是我们面对的现实问题,因此当我们制定气候变化法案时,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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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绿色和平组织赞同政府立即制定气候变迁法案
对于气候变迁法案,马来西亚绿色和平组织 (Greenpeace Malaysia)认为政府需优先制定包括气候变迁法案的三项法令,采取全面和综合的方法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马来西亚绿色和平组织高级项目经理邓晓璇发文告说,我国的气候变化议程是零散的,环境治理被划分到不同的部门当中。
她举例,在2023年财政预算案中,公共交通、电动汽车和碳减排被纳入预算的不同部分,然而我国需要一个长期的碳减排、气候减缓和适应战略。
“尽管政府有一个气候变化部门和马来西亚绿色技术和气候变化中心,但它们是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履行气候变化相关职能,我们需要在气候变化法案下建立一个司法框架,由一位部长负责绿色课题(涉及生物多样性,如林业)和褐色课题(涉及人 类健康,如空气污染),以及气候变化问题,如森林、水、农业、海岸侵蚀、碳税、可再生能源。”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绿色和平组织针对环境部在2022年10月修订的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针对污染者的罚款数额建议,政府还应该修订环境污染预防、监测和执法标准,加强环境影响评估指南,以维护其公正性、透明度 和公众参与,并纳入全面的循环经济的概念。
“关于环境影响评估指南,目前的做法是私人发展商自费雇用环评顾问为他们的发展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几乎所有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都有利于支付环评顾问的发展商。因此重要的是由环境部(评估),而不是发展商去付费雇用这些环评顾问进行环评。”
“在环境影响评估方面,政府必须强化法律要求和过程中的良好治理,提高透明度,让公众、环保非政府组织、利益集团和民选议员都能接收到信息,并改变公开展示环评报告的方式,加强公众参与和利益相关者参与。”
根据报道,团结政府有意制定另一项灾难管理法令,以改善和加强应灾效率,目前还在寻求内阁的政策批准。而拟议在9个州属兴建永久疏散中心由公共工程局作为执行机构,已开始制定规范和进行建筑设计,而采购程序预料在今年首季度定案。